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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说了“第一次”!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7 03:41   浏览 N 次  

前些天,上网发现重庆公安为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同时抓住了一些违法分子。当然现在已不是新闻了。我倒是愿意这些天多点这种新闻。国家三令五申,不得刻扣拖欠农民工薪水,可各地依然是屡屡出现此类事件。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在下感觉,有人出面帮助弱者,这是社会公道、这是人类公道的体现,如今这种公道的出现都令人佩服了,真是不知我们的社会究竟要走到什么地方!特别是看到有人竟说,公安执法越权了,更是令人诧异。越权了?我看是没有。

先看事件始发:

重庆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2011年4月30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出于职业本能,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出面制止,不料竟遭来围殴。事发后,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其余行凶男子纷纷逃窜,警方连夜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随后就出现了公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为农民工讨薪、讨到薪水的结果。至于对违法者的惩治可能就是后话了,那是需要一个法律过程的。

再看讨到薪水的老农民工的话:“在外打工挣钱不易,被拖欠工资、挨打受骂在所难免;但由政府和公安出面,这么快就解决问题的,还是第一次!”

请问,面对如此违法行为,公安不该出面吗?出面能像铁路警察那样各管一段吗?不执法讨薪,农民工能讨到薪水吗?可以这样一想,拖欠农民工薪水到这种程度,既不是一时的,也不是短期的,更不是不知情,政府有关部门干什么去了?按照老农民工的说法,欠薪挨打在所难免,这不违法吗?干活了还要挨打,还不能领到薪水,这还有理由指责公安执法讨薪?就算重庆这样的由公安出面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讨薪工作,谁能保证不再出现欠农民工薪水的情况?帮助弱者讨薪还有越权一说,笑话!更值得一究的应该是,欠农民工薪水长期以来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若不是怎么竟能出现“欠薪挨打在所难免”一说。

在所谓越权上,在下以为确有法律空档存在,但不在公安执法一方,而在立法方面。我国如此普遍地出现欠农民工薪水的状况不仅有其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存在所致,也和法律空档的出现有直接的关系。对欠薪,可以一问的是,它违法不违法?也许没有到这个程度。但恶意欠薪呢?也许还差点。而长期拖欠农民工薪水呢?如果这还不是违法,显然就是一个法律大空档,建议立法!如果法律存在着模棱两可的情况,建议修改法律。让弱者不能凭自己的劳动生存,那么,还有什么叫违法?我们常说,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怎么保护,由谁来保护,这却是空的,没有规定的。而侵犯了劳动者合法的权益如何处罚更是空的。所以,执法讨薪恰恰树起了一个规范,建议立法推广。

不过事件至此还不能划句号。大家肯定有几点疑问。

一,如果不是公安碰巧遇到了这次打人事件,如果公安只是追究打人事件而不执法讨薪,就算政府有关部门出面,为农民工的薪水向企业交涉,农民工的薪水能不能讨到?好像是不太可能。因为,有很多欠薪的情况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也没有讨到。之所以有这个结论,是因为这些天正有个类似的新闻让人不解。我国最早的改革开放特区-深圳市不知谁出的主意,某局出台一个通知,在几个月内禁止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否则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个追究前面列了一堆前缀,这是公文的特点。可大家谁也没有看到深圳发出严禁欠薪的通知,违者也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欠薪在前还是讨薪在前,这就没有人去说了。这说明什么?虽然这个通知后来被撤消了,但能发出这样的通知,敢发出这样的通知,用毛主席的话说,那就是立场问题了。政府部门尚且如此,我们能指望仅靠政府有关部门就能让农民工拿到薪水?正常情况下不用政府部门出面就能拿到,而非正常情况下难说了。重庆这个黑包黑保不就是例子!

二,此类似的黑包工黑保安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是不是凡欠薪的地方都有这种黑包黑保?曝光的我们是制止了,抓了,没有曝光的究竟还有多少?其实,在私企中,像老农民工所说,“挨打难免”实际上就意味着,黑包黑保打人是普遍现象。可如果没有老板的授意,这些个黑包黑保有必要违法打人吗?就是不欠薪,我国竟能出现这种黑包黑保是什么问题?算不算是一种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究竟仅介入了包工保安,还是更上层的老板也在内。没有老板的授意,黑包头黑保安能不能这么黑?这些黑包黑保的靠山是谁是不是也应追究?

三,在此事件中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履行到哪了?欠薪到了这种程度,完全是恶意的,此前竟不得解决。真还不是公安主动去讨薪,实在是没有人为农民工讨薪,公安是撞上出面协调此事的,办事最后还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办的。政府有关部门被协调来办理此事,而不是本来的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此事,由执法机关来协助办理此事只说明了一件事,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失职!执法讨薪,建议推广。政府有关部门失职,建议深究。

四是两个“第一次”本身就是大问题。公安第一次出面和政府有关部门为农民工讨薪,农民工第一次这么快拿到被欠薪水都是问题而不是经验。这个“第一次”是我们的...!公安与政府有关部门执法讨薪竟成了“第一次”说明执法职责应该以什么为标准必须要明确。过去,我们总是说,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那么这种执法讨薪将农民工的利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就不应该只是一个“第一次”。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失职也说明,政府有关部门确实还没有将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的利益上来看待,这样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履行问题应该深究。至于如此之快的拿到薪水竟成了“第一次”则说明,农民工对欠薪已经麻木了。也许,前些年在乡下卖东西收白条的经验告诉他们,在城里,也是要收白条的,打白条由乡下转移到城里了,这是谁的耻辱?

回顾事件本身,最值得推广的还是重庆公安的执法讨薪。它最大的亮点,不在制止打人的犯罪行为上,这是它的本职,任何地方的公安看到如此违法行为都会制止的。而在于它对欠薪犯罪的干预。勇于承担而不推脱责任,敢于负责而不图谋私利。看到人民的利益受损,敢于出面维护这才是最大的亮点。

当前,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百姓们最大的意见就是,一些部门经常置百姓们的利益而不顾,有利的才伸手,才会说,这归我管,没有批啊,不得擅自啊。无利的都推脱,这不是啊那不是,将公事、百姓事像踢皮球一样来回踢,到头来就是无人问,无人应,无人管,不仅欠薪之事遥遥无期,凡涉及百姓们的事只要无利,无期那也是常事。

有人曾将重庆公安执法讨薪与重庆唱红联系起来,在下觉得这是不是太牵强了。执法机关执法理所应当,难道不该吗?这跟唱歌没有什么关系。有个时期只唱样板戏,那是不好的,如今只唱流行歌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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