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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轩尼诗”侵权案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2 10:29   浏览 N 次  
杭州市民顾玉辉在香港注册成立“法国轩尼诗葡萄酒(香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与法国轩尼诗注册商标“手持战斧图形”近似标识的葡萄酒,法国轩尼诗认为其侵权并上诉法庭,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裁定法国轩尼斯(香港)有限公司及顾玉辉侵权,并赔偿法国轩尼斯公司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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