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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三章)(《鸭绿江》2008年4期)

luyued 发布于 2011-02-20 00:32   浏览 N 次  
《我看见羊那鼓鼓的奶头》

沿太湖依三山岛的堤岸走了一段,我看见了两只羊。它们正享用着季秋时分香甜的青草,偶尔仰起脖子扯下一两片低矮桃树上的叶子。我止步看着它们,我喜欢看羊细嚼慢咽满怀感恩的进食过程,那么优雅,那么绅士,几乎完全领悟了食物对于生命的意义。它们也看看我,一会啃口草再看看我,羊的眼睛总蕴藏着所有动物里我最乐意对话的部分,这个部分并不神秘,除了善再没有其他的元素,甚至甚于我的族类。我在不同的场合遇见羊总喜欢笨拙地“使用”它们的语言,我常想,会有那样的巧合,我的发音差不多达到了它们同类间相互问好的方式,羊听懂了我的问候,它们虽然不会报我以微笑,可能会记下我友好的样子。

不仅仅是这两只,再走上一段路我又看见了一群羊。它们慢慢踩在青草上,摇晃着饱满的奶子,行走比往常要轻微、谨慎,我这才注意到它们鼓胀的身体。是的,九月了,它们已经怀上一年中第二胎孩子:我看见了昔日乡村的湿暗平房中,祖母麻利地抱起产下的羊羔,用手抹去它嘴角的黏膜,用稻草轻轻擦干它身上粘乎乎的羊水。小羊羔跪在母亲身边,咩咩叫着不断试着站起来,不出半日就会欢跃着去含住生命初始时给予我们存活下来力量的鼓鼓的奶头。

鼓鼓的奶头。来这个岛之前的两三天,我恰好遇到这样一段文字:“没有奶瓶,就用牛角代替。在牛角尖上锯开一个小孔,牛奶汩汩流出。这只是针对大些的孩子的,对嗷嗷待哺的婴儿,则还要套上一个羊奶头。制作这种羊奶头,是把刚杀的母羊奶头那块皮子完整地剥下来,洗净晾干,再用针扎几个眼,套在牛角上,一个能供婴儿吮吸的、独具特色的奶瓶就做成了”(萨仁托娅《国家的孩子》),其实并我不喜欢这段文字的详述部分,我会看见血的流痕,虽然草原人民对待这种土制的奶瓶像对待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那样小心翼翼,虽然质朴的草原人民是为了3000个“国家的孩子”。上个世纪60年代初的自然灾害想想也是个荒唐而可怕的噩梦,3000个南国的孤儿被投放到内蒙古辽阔的草原上,一个游牧民族带着他们对祖国的赤诚之心和羊群拯救了这些孩子。羊当然不知道自己的奶头除了喂养自己的孩子外还被我的族类吮吸过,那么存活下来的孤儿即便把羊当作母亲我看也不为过,这是人类需要珍藏的一幕历史。

另一幕历史。1995年在米兰的一个酒会上竟出现了42条沙图什。42条沙图什意味着什么?自周起,至元、明、清,“八珍”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以明为例:龙肝、凤髓、豹胎、鲤尾、 鸮炙、猩唇、熊掌和酥酪蝉。其中龙肝和凤髓最令人难解,资料推断龙肝可能是娃娃鱼或穿山甲的肝,或是蛇的肝,也有的人认为是白马肝,而凤髓可能是锦鸡的骨髓。可见每一物皆取此物之精华。沙图什不是菜谱,却和八珍有着类似的渊源——制作一条可以穿过指环的沙图什披肩需要3-5头臧羚羊的羊绒。在海拔4000—5500米的高原荒漠、冰原冻土地带及湖泊沼泽周围,在藏北羌塘、青海可可西里以及新疆阿尔金山一带令人望而生畏的“生命禁区”闪现的那些美丽的圣灵,总有贪婪的眼睛发现了它们相亲相爱的习性。他们趁着夜色开着汽车,朝着即将临产的雌性臧羚羊横冲直撞,疯狂地开枪扫射。一旦群体里出现受伤者,整个群体谁也不愿独自逃生,宁肯同归于尽。盗猎现场留下这样一番情景:数百头臧羚羊全部被屠杀,血流成河;倒在血泊中的臧羚羊妈妈身怀未产出的胎儿,旁边还有一个正在吮乳的“孩子”,幼小的臧羚羊羔仍在粘满鲜血的、已经剥下皮的红色乳头上吸取乳汁,羚羊妈妈的鲜血染红了小羚羊的嘴巴、鼻子和惊恐的面颊……那双惊恐的眼睛是否认出了我的脸和伤害它妈妈的魔鬼长得那么相似?我却无法为丧尽天良的族类赎罪,我为灵长类动物足使大地蒙羞的凶残本性心寒而不安。

风借用湖面的空旷向我显示它入秋后的力量,吹向草吹向羊群,羊儿依然嚼着草摇晃着鼓鼓的奶子走在天地之间,一摇一晃的节奏就如呼吸般响砌着生命生生不息的召唤。多啃些草吧,这些草带有泥土的芬芳,十一月就只有干草、枯桑叶、黄豆壳了,明年春天,羊儿孕育的一群孩子也将来这里啃食青春,它们喊着妈妈多像一朵朵纯白的棉花。

我并不是尊重一切生命的圣徒,并时常把个体生命类而分之。比如我对于羊的喜爱程度与对苍蝇的厌恶程度几乎在一条直线上。有朋友说,你或许该把张羊羊这个名字留给孩子,我摇摇头。或许这是我在还未出世的孩子身上发生的第一次自私行为,因为我太喜欢别人喊我羊羊时的亲切感觉了。

有时候我多想羊能长出比狼锋利的牙齿,但我更想如羊般温和,如羊般四肢皆亲近大地写下:与世无争。

《蜜蜂》

车子在临近苏沪杭高速江浙交界处一个收费站200米时慢慢减速,这短短一段路低飞的虫子出奇得多,我原以为暴雨欲来时蜻蜓的生理反应,此刻才发现这些飞虫根本不是蜻蜓。直到打开车窗其中的一只停在我右手的食指上时,朋友喊了声“蜜蜂”我才看真切了那真是一只蜜蜂。车旁兜售枣子的农妇叫了一声“小心,别被它蛰了”,我陡然被淘气的童年所烙下的阴影下意识地打了个颤。无奈,因食指与中指正夹着一棵烟我无法完成一个猛然的弹指动作,它停在我的食指上起伏着屁股,分明有着随时攻击的可能。我鼓起腮帮试图猛吹一口气把它驱走,但这个动作完成后没有达到效果。卖枣的农妇可能为了一笔生意的缘故,边警告我别动边放下盛枣的篮子,看情形她有制服蜜蜂的办法。这个档儿,我用憋足了的第二口气把这只蜜蜂驱走了,同时吹掉了农妇心里即将成交的一笔生意,我提到嗓子眼的心也终于沉了下来。

江浙的九月蜜蜂好像是不见的,我搜索记忆时无意间扭过脖子,左面的一块条形石阶上竟有一大堆褐黄色的蜜蜂,看得出大部分已经以死亡的形式存在,还有些在挣扎着蠕动,密密麻麻的,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不妨假设这样的场景:一辆装运蜂箱的大卡车由于长途颠簸,其中的一只蜂箱慢慢松动,因收费站的出现,司机刹车稍猛了些,蜂箱震动出一条缝。蜜蜂们以为到了春暖花开的地方,纷纷飞了出来。可是,江浙之地此时秋色渐浓,3月的油菜花不见了踪影,4月的紫云英不见了踪影,蜜蜂们慌了神。这位比安哲罗普洛斯的《养蜂人》的主角马虎的蜜蜂主人,继续开着大卡车依照花开时间编排的地图,带领他的蜜蜂随季节流转去了,留下这落单的蜂群在此反复飞旋。至于它们大批死亡,最大的可能是蜜蜂们扰乱了这里的秩序,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不拿起夏天用剩的对付蚊蝇蟑螂的杀虫喷雾剂对准了无辜的蜂群……如此酝酿了一出秋之悲剧。

想起儿时路过家乡的放蜂人,他餐风露宿带着几十只木箱,等3-4月油菜花和4-5月紫云英开过后,他就会离开,至于去哪我并不知道。那时候,我可崇拜放蜂人了,那么多蜜蜂都听他的指挥,好像一不听话就会成为无家可归的孩子。

“当你看到那些古老民族或部落数千年以来的生活方式走到了终点,你会不禁潸然泪下”,《时代》周刊上有这样一句对《蜂蜜与尘土》一书较中肯的评介,作者英国人皮尔斯·莫尔·爱德的青春正值灿烂却遭遇了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走出内心的抑郁,他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法:去寻找最美好的蜂蜜,在自然深处的甘甜芬芳中重获新生。

2001年4月起,他的足迹遍布意大利、中东、纽约、尼泊尔、斯里兰卡、印度……他或许应该来我的故乡走走,东部中国平原地区的一个乡村,这里蜜蜂代表了一个季节。春天是否准确来临对我而言,乡野间平常的油菜花开是远远不够的,几声鸟鸣和蝴蝶飞舞也是不够的,当蜜蜂挨近花朵的时候,它的翅膀挟持着风,用一种语言告诉我:春天来了。

女孩捕蝶,男孩捉蜂。蜜蜂在我的眼里只分两种:蛰人的叫野蜂,不蛰人的叫家蜂。

“抠蜜蜂”是南方少年偏爱的童年游戏,我们对于一切数字间的较量源源不断。故乡的低矮平房被花花草草包围,你可以清清楚楚看着一只只蜜蜂在墙壁前飞来飞去,然后钻入墙壁上由于砖间泥土疏松出现的洞眼。一只小玻璃瓶子、一根细长的竹丝,趴在土墙或砖墙上,寻找墙壁上的洞眼。用竹丝探入洞中,左右探触,耳朵贴着墙壁,一旦听到里面有细微嗡嗡声时,就用玻璃瓶口对准洞眼,蜜蜂自然就被逼入瓶中。当然也可一边用竹丝掏,一边等蜜蜂探出头时,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轻轻把它捉住,塞入瓶中。千万别忘记,一个洞眼里并非一定有蜜蜂,同样并非只有一只蜜蜂,多的时候可以掏出十几只来。

我们曾是热爱幻想的少年。看着蜜蜂们在瓶中飞飞停停,还往里面塞下一两朵菜花;我们也知道透气的原理,便在塑料瓶盖上钻几个小空。有伙伴玩得厌倦了,就把蜜蜂倒出来,由于玻璃瓶闷湿的缘故,此时蜜蜂一时半会还飞不起来,只是在地上爬行。胆大的伙伴就把蜜蜂捉起来,左手两只指头捏住头部、右手两只指头捏住身体,一撕,蜜蜂就分成了两半:以花粉和花蜜为食、通过消化道转化的一丁点蜂蜜随即就被舌头感知到了。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从墙眼里掏出野蜂,看见它屁股上那根正伸缩着的刺,心里就会来火。使劲往地上摔下,一脚踩上,听不见声音。殊不知,蜜蜂的刺针一生只能用一次。蜜蜂腹部末端的毒针是由一根背刺针和两根腹刺针组成,针后面连接着毒腺和内脏器官,腹刺针尖端有几个呈倒齿状的小倒钩,当蜜蜂的毒针蜇入人体的皮肤后,排出毒液再拔出刺针要慌忙飞走时,由于小倒钩牢固地钩住了皮肤,毒针连同一部分内脏也一起被拉了出来。蜜蜂用刺针蜇人实在是万不得已的事,也可以说蜜蜂是为了它的集体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蜜蜂当然不会思考,但本能告诉它,遇到危险就使用刺针。如果让蜜蜂安静地过自己的生活,毫无疑问,它肯定只愿意酿蜜而不想打仗,蜇人意味着生命的结束。

蜜蜂与蚂蚁是两支过着母系氏族生活结构的社会型昆虫,与蚂蚁不同的是,蜜蜂是实现人类味觉需要的搬运工。“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晚唐的罗隐这一问,蜜蜂自己是不知道答案的。很少有动物相对人存在的意义正好是它的名字颠倒过来:蜜蜂——蜂蜜,似乎在俏皮中带了点悲剧的色彩。而在自然灾害、天敌捕食、人为因素等各种威胁的夹缝里生存时,蜜蜂的种群不断减少,耳畔不由响起爱因斯坦一句可怕的预言:“如果蜜蜂从世界上消失了,人类也将仅仅剩下4年的光阴”,人类所利用的一千三百三十余种作物中,有一千多种需要蜜蜂授粉。如果蜜蜂太少的话,人们将告别多少粮棉、油料和瓜果?

数月前我曾穿越城市去一个叫“红月亮”的休闲农庄,周围游人大都是暂且逃离都市的人,在这里似乎想找回一种生活方式,疏散玻璃窗生活的困倦。站在雕塑作品《蜂趣》面前,那两个形态逼真的小孩多像我和年少的伙伴。而我在想皮尔斯·莫尔·爱德的愿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也许会拥有一个自己的蜂房,我还要在旁边为蜜蜂们开辟一个漂亮的花园。我要在花园里种上紫苑、香柠檬、琉璃苣、秋麒麟和熏衣草……这样的生活我还能拥有吗?

《猫》

我把那只猫抱回了家,那是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猫,我把它带回了家,我大概可以判断它是没有家的,它是一只流浪的小猫。《礼记》说:“迎猫,为其食田鼠也”,城市里没有田鼠,猫还能做点什么?在秋天越来越深的时候,我发觉这样的午夜我和它一样被某种概念遗弃了,我和一只猫同属于动物这个范畴时再没有明显的区别。我感到天气越来越冷,虽然我刚刚为自己添加了一件新的毛衣,我却情愿认定这就是我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地方。

我不得不承认我同样居住在别人的城市,我的家,那间所谓的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也是我用一种方式暂时取得了居住的权利,有时候,我觉得我这样收留一只猫也会感到自卑,因为我本身就不像一个有家的人,至少在这个城市我就是这样。甚至,我也不能轻易否定,这只小猫属于这个城市会更久一些,那么它应该更像个主人一样款待我,我却不可能像一只猫一样住进它的寓所,如果这只猫有家的话。

我遇到这只猫时,这个秋天最冷酷的一阵风正放肆地钻进我的毛衣,它似乎想和我的皮肤保持亲密,但我相信它会用同样的态度对待那只猫的,虽然它的毛发总让我们这些褪去原始姿态的人相信这对一只猫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事。我只是发觉我确实有点冷,我想,一只这么瘦弱的猫应该不会特别坚强的,那时我在这个城市里进行睡前的最后一个程序——我总是感到饥饿。那只猫就窝在我的脚边,仿佛它需要依靠我的体温取暖。我还分了一部分食物给它,因为我总感觉听到它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响,这么晚了,它如果是一只幸福的小猫早该在主人的宠爱下渐渐睡熟,毕竟城市里,它的责任越来越无关紧要,老鼠们不敢来打扰脾气越来越粗暴的人群,它们躲在下水道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安居乐业。

我打了饱嗝,顺便抚摸了一下这只躺在脚边的温顺的小猫,它快乐地叫了一下好像回答了我什么似的。我走了,顶着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风,走几步后,在无意间回头时,我发现这只小猫尾随着我,这是件比较奇怪的事情。如果我给一个乞丐一点食物,他也不会过了这么久还跟随着我的,我在寒风中感到一阵温暖,一只留恋我体温的小猫还在恋恋不舍地跟着我,它那么信任我的善良。我停下来,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它没有躲闪,温顺地凭我的手掌抚摸它的毛发,它一点也没有对我这个陌生的朋友保持警惕,让我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午夜对一只猫满怀感激。

可是,这只猫还是跟着我,我停下来它也停下来,在一个合适的距离用眼睛对我说话。这只猫应该是选择我做主人了,我把它抱在怀里,它温柔地舔着我的手腕,像一个细腻的女性,我被一只猫差点搞点热泪盈眶。我发誓,从明天开始,我要把我的伙食的一部分挤出来,给它买鱼,让它吃得饱饱的,在这个城市,我和它相依为命。我要恢复它毛发的光泽,我的家,也将是一只流浪的猫的家。我在阳台放了一件我去年穿过的内衣,它很乖地窝在那里,眼睛一直看着我。

第二天,我的一个朋友来看我时发现这只猫后惊奇地看着我,好像对我这样的人突然养一只猫感到不可思议,我把这只猫的故事告诉了他。我正等着他夸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时,他却说,你怎么搞的,你不想想一个丢猫的人正在四处找它的时候有多么难过,那个人可能是一个和这只猫相依为命的老太太。我心里一冷,他说的基本上没有错,这只正在我的家里快活地左右散步的猫也许是昨晚贪玩回不了家,它怎么可能也像我一样只是寄居在这个城市的人呢?我也许被昨天的错觉愚弄了,我怎么能相信一只猫呢?那个在找它的老太太现在该多么的伤心和难过啊!而且,我哪有时间来饲养一只猫?中午不回家的话,它就得饿上一顿,晚上还是回不来,它就得饿上一天,如果,我几天回不来呢?我总不可能再去找回一群老鼠陪它玩。

可我不认识这只猫的家,我只是在午夜的寒风里遇到了它,那个等它的伤心的老太太,又或者是个曾经反复虐待它的人,我根本不认识。我突然又一个决定,我把这只猫关在门外,虽然这是一个六楼的房间,如果它跟另一个人有缘的话,它会去找到这个人,我欺骗自己,但我只给自己半个小时。我听着门外的声音不响了,我的这只小猫应该走远了,可是,我打开门的时候,它就像我心中其实猜想的一样静静地坐在那儿,它的眼睛盯着我,仿佛责怪我不该抛它而去,我就是它认为最有缘的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下楼的时候,我带上了这只小猫,因为我确实没有时间来对这只小猫花费时间,我的这个家对它来说永远不算是个确定的地方,或者说我更害怕的是,突然有几天把它忘在家里,在这个没有食物又没有老鼠的地方,它会死去,我害怕无辜的恶梦与我纠缠。走到三楼的时候,小猫突然凶恶起来,它的爪子几乎要撕开我的手腕的皮肤了,我把它放下来,我和朋友继续往下走,我想这只小猫会像昨天一样跟着我的,可是它却往楼上蹿了,我又不得不追到六楼。我把它捧起来,走到楼下。朋友说,如果这只小猫还是上去的话,你就不能不相信命里注定的事了,你有责任照顾它。我点点头。可小猫没有上楼,它看着我,用那一夜之间我无法忘记的眼神。

朋友向东,我往西。我打算走的,我想这只猫总会找到家的,如果它是一只流浪的猫它就注定再去流浪了,可是我被它的眼神揪着,我走了二十米还是回了过来,我看着这只猫,它也看着我,我抱起了它。

我对不远的一家小饭馆的老板娘说,你喜不喜欢猫。她肯定地点点头,她还说刚丢了一只猫心疼死了。我把猫交到她手中,因为她的家里有鱼,有猫不愁饥饿的食物,在我回头的时候,我看见老伴娘往它脖子上套好绳圈,也许她怕把这只猫再丢了。只是那只猫好像还是用昨晚的眼神看着我。

城市里没有田鼠,人们倒开始吃“鼠宴”了,猫还能做点什么?我就安慰自己这是一只流浪的猫,有家总比没家好。从此以后,每经过这家饭馆我再不会正眼看这里,我怕那只脖子上套了绳圈的猫用那种捉摸不透的眼神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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