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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盖的“黑心棉”大白兔奶糖过期7年还在...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6 18:26   浏览 N 次  

  

  去年12月1日,解放碑,工商执法人员查处了一个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商品窝点 本报资料图 马力摄

  儿童皮肤娇嫩,而在一些幼儿园,竟然给他们盖着容易损伤皮肤的“黑心棉被”。在九龙坡区的寿寝安乐堂,对部分用户带入的鲜花、乐队等项目,收取50元~300元的“管理费”……昨天,市工商局与市质监局联合发布了201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两幼儿园查出218床“黑心棉被”

  去年5月,重庆市纤维制品检验所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岸区上浩幼儿园、渝中区望龙门幼儿园,查出218床棉胎不合格,货值金额6000元。这些棉胎一方面使用了纤维制品的下脚料,有质量问题,二是消毒不严格,俗称“黑心棉”。

  市质监局副局长何其:218床棉被,有218个儿童在使用,而背后是200多个家庭。虽然棉胎不是幼儿园生产的,但是按照质量法规定,幼儿园应把好进货关,并严格执行验货,也要对产品质量负责。幼儿园拿不出购销合同和票据,没有考虑孩子们的健康,而是寻求降低成本,因此对幼儿园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带鲜花进安乐堂遭收费

  九龙坡区寿寝安乐堂利用其依法具有的独占地位,对部分用户带入其他经营场地的鲜花、乐队等项目,按照每项次收取50元~300元的“管理费”,不缴纳管理费拒绝提供治丧服务。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九龙坡区寿寝安乐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寿寝安乐堂作为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本应对到其经营场所开展治丧活动的用户,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但其滥用独占地位,进行强制交易,损害消费者利益,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工商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瘦身钢筋”威胁我们的安全

  2010年9月8日,工商执法人员对重庆恒龙钢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HRB335φ14mm热轧带肋钢筋75.5吨,进行现场抽样送检。检测结论为重量、尺寸都不达标,是俗称的“瘦身钢筋”。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这个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不合格钢筋极易造成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11吨大白兔奶糖过期

  去年3月,忠县工商局查获正在销售的11吨过期大白兔奶糖。这些奶糖过期时间最长超过7年,多数过期时间在5年左右。每公斤卖10~20元,价格远远低于市价。这批奶糖是杨俊明等三人在成都低价购买的,共15个品种,还自制产品质量卫生合格证放入糖果中,然后在当地乡镇集市进行销售。查获时,已销售1440公斤。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杨俊明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解放碑查出案值数千万元的假名牌

  去年12月1日,市工商、公安联合行动,对渝中区解放碑中央商务区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商品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涉嫌假冒LV、GUCCI、劳力士、江诗丹顿等世界知名品牌的各类物品近2800余件,案值数千万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由于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案件已移交给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就工商部门而言,其行为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知情权,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目前,该案已列入国家工商总局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件、公安部“亮剑行动”十大案件。

  案例六:自来水公司帮工程队“拉生意”

  重庆市万盛区顺通给排水安装工程队,与万盛区自来水公司为关联企业。2003年至2009年12月期间,万盛区自来水公司限定申请用水的用户,只能由顺通安装队进行自来水管道施工。顺通安装队在施工过程中,超过正常的收费项目,滥收配水管网改造费超过127万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城市供水设施和小管道的建设,社会影响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七:邮政储蓄所强迫农民办短信业务

  2009年1月至4月期间,涪陵区邮政局新妙邮政支局,凭借其在当地邮政储蓄独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格,在所属8个邮政所受理享受政府家电下乡补贴的农民新开户时,强制要求农民必须最少存入30元到其账户,用于办理30元包年的短信业务,通知活期账户变动,否则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妙邮政支局在兑付家电下乡中强制办理短信业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八:天然气公司强卖室内燃气管道

  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秀山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利用在当地天然气市场的独占经营地位,对不购买其经销的室内天然气管道和不接受其安装服务的用户,强制接受天然气管道检测,并收取检测费,获取非法所得4万余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竞争秩序,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九:成人用品店网上乱打虚假广告

  2009年3月开始,王伟民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网站ICP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重庆祥航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同时杜撰了所谓的“重庆钓侣成人用品商城”,并将这两个单位以广告信息的形式,制作成网页,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和《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是经营者之根本,而王伟民弃国家法律于不顾,不依法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同时为达到促销目的,在互联网上肆意编造虚假宣传广告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性质十分恶劣,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十:稻种也有傍名牌牟暴利的

  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重庆西农种业有限公司将库存的部分“西农优30号”稻种散种加工包装,冒充成“西农优1号”以及“西农优8号”稻种成品,在我市27个区县和市外销售,从中非法获利近70万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销售假冒种子不仅造成农民减产减收、伤害农民利益,而且还严重扰乱了农业生产秩序,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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