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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来源:南方周末)记者 徐 楠 发自河南驻马店

luyued 发布于 2011-05-15 03:08   浏览 N 次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

一只胳膊被扭到背后,另一只勾在胸前——生命最后一刻的姿势是扭曲着的。当天尸体解剖证实:肝、肺等内脏出血,三根肋骨被打断。看到尸体的家人说:“头上都是紫的,变了形,淤着血,烂棉花套似的,见了不敢认……”

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不到两年时间,河南省汝南县三个孩子相继毙命,死于同龄的孩子手下。迭发的青少年刑事伤害案件,展现出一个异样的少年“江湖”

赵帅,死亡时14岁。

何海旺,死亡时14岁。

陈海涛,死亡时16岁。

赵帅之死

2007年6月18日,微雨,河南省汝南县实验中学。初一学生赵帅的尸体在校园里被发现。

一只胳膊被扭到背后,另一只勾在胸前——生命最后一刻的姿势是扭曲着的。当天尸体解剖证实:肝、肺等内脏出血,三根肋骨被打断。看到尸体的家人说:“头上都是紫的,变了形,淤着血,烂棉花套似的,见了不敢认……”

他是在前一天夜里突然失踪的。同宿舍十几个熟睡的学生中,只有一个人在朦朦胧胧中仿佛听到:夜里有人把赵帅叫出去了。后来证实,那是1点左右。

惨剧在暗夜开始。有人隐约听到喊“救命”,但没当回事。

赵帅尸体被发现的地点,是宿舍楼一侧的偏僻角落。在这所开办不久、土建规划还未彻底完成的学校,那个位置靠近施工脚手架,杂草丛生。

几米开外,扔着一根断成四截的木棒,还有一条断成两截的皮带。

后来据犯罪嫌疑人供述:12名打人者被编上序号,轮流动手——这是为了防止有人不出力。

对于与赵帅同宿舍的孟凡来说,这场噩梦在6月17日,就已经显示出了预兆。

按照惯例,学生们星期天从家中返校,开始一周的住校生活。这一天班主任杨彦启特别叮嘱孟凡:“赵帅如果有什么事,赶快通知我。”晚11点钟时,杨彦启亲眼看着赵帅躺在了床上。

头一个星期四,赵帅刚刚挨了打——他独自抽烟时被那几个“高中部的”看到,“竟然不给大哥们递烟”!班主任杨彦启把打架者叫到办公室,让他们挨个儿给赵帅道了歉。赵帅却一再说:“俺们耍着玩哩!”

一天后,赵帅回到家。母亲张丽发现他胳膊肘上有伤,孩子说:“俺自己磕的。”

“李龙请我吃饭了!”

6月18日的抓捕过程顺利得出奇。

那个早晨,当人们在草棵子里看见赵帅的尸体时,四个参与殴打的“高中部的”刚刚溜到校外去买烟、吃零食——这一天对他们来说,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

当杨彦启和学生们到处寻找赵帅的时候,四个初一(3)班的学生正在向身边人谈起昨天夜里的“行动”——晚上11点多,他们睡不着,几个“高中部的”路过,就把他们叫上了——“去教训一个人”。

没有人问要教训的是谁,每个人都知道:“不去?回过头来就轮到教训你!”

在汝南县实验中学,“高中部的”是一个专有名词。赵帅的老师多次叮嘱班里孩子:“少跟高中部的玩。”家长们谈及“高中部的”就皱起眉头:“一高、二高上不了的,就上这里来了,没几个正经念书的。”

于是那天夜里,四个初中部的孩子和六个“高中部的”一起,来到了赵帅宿舍的窗下。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在学校包工程的工头儿子,和经常“在实验中学玩”的社会青年李龙。

除了李龙,其余11人无一人逃匿。老师带着警察,直奔教室。18日当天即有11人归案。数日后,李龙在乌鲁木齐落网。

二百来个学生当中,李龙的大名几乎无人不知。他染着黄头发,曾经在学校门前抢劫一个女人,劫了40元钱。还曾经被指控偷盗学校财产,但屡屡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赵帅是独子,成绩好,在班里“排六七名的样子”。可是从半年多以前,他开始跟“高中部的”一起玩。

同班同学刘风平说:这主要是因为“他说话不中听,爱笑话人,人缘不好”。

结交“高中部的”,就要见面递烟,经常还得给他们提供抽烟、喝酒、打 台球、玩游戏的钱。学校周围的水果摊主说:赵帅有时候出来买水果,他们就在不远处等着。

寒假里的一天,赵帅很兴奋。他对刘风平说:“李龙请我吃饭了!”

那是赵帅惟一一次吃到李龙请客的饭,与他的死亡相隔半年时间。

赵帅还不时出来给“大哥”们买烟——5元钱一包的“红旗渠”。有一次,他们说他买来的烟是假的,打了他一顿。

他对孟凡说:不想跟他们继续玩下去了。这个星期天,他把从家里拿出的235元钱,全数交给了老师。

这场最终断送赵帅生命的殴打,就在这时候发生。

南方周末记者问孟凡:假如赵帅不死,继续和他们“玩”下去,会有一天被他们当作“兄弟”、当作真正的好朋友吗?孟凡摇着头说:“不会的,他们只是问他要钱。他性子软。”

就撞了一下他的肩膀

汝南县最热闹的地方,是一条“L”形的步行街。从一头走到另一头,500米,东头直通夜市,吃两串烧烤,回过头来在“云丝雨”冰吧花5元钱吃个冰淇淋,然后有两个选择:到对面的骑士娱乐城打台球,或者到隔壁的流星溢彩酒吧喝啤酒。

老春他们一拨人喜欢到北粮站面包房后面小巷子里的游戏厅,小丁那一拨喜欢到东关的“野玫瑰”网吧。打游戏、喝啤酒、划拳、3元5元地耍钱,各自在各自的据点活动——一条步行街,和一些散布的游戏厅、网吧,是汝南县少年“江湖”的舞台。

“轻松一下”去年倒闭了,换了老板之后,可能还会是一家新的酒吧。“流星溢彩”的前身是“碧海蓝天”,2005年11月6日,满头是血的陈海涛就是从这里被抬到医院,不久后停止呼吸。

河南省公安厅约请数位医学专家共同鉴定的结果证实:陈海涛“头面部损伤符合多次钝性外力作用所致”,系“因脑挫伤、出血、急性脑水肿到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压迫生命中枢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说:“当时是7点50分,那天夜里打架那一时,咱看着真不忍心,都是穿着鞋就朝裤裆里踢,掂着砖头硬往头上砸,好好的一块砖头,对着头一家伙就夯成了两半子,一瓶啤酒有2斤多重,拿起就往头上砸,得了吗?你那小孩儿不敢吭声,他也跑不了,事到头不自由呀!一句话,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我还过去叫他赶紧走,他说他走不成了……”

犯罪嫌疑人仲丽君目前在押。据称他在笔录中供认:当晚看见老海被马眼儿他们另一帮人打,因为跟老海关系不错,所以主动提出:“我来打!”为的是保护老海。

而据当事人的回忆,马眼儿等人大打出手的原因,是与老海同行的张思驰,在路上撞了一下他的肩膀。

靠上一个好的老大

陈海涛死亡那一天,是仲丽君从外地回到汝南的第三天。

三天前,他在QQ群里放出话来:“小白和老海,你们俩跑不了!”小白说:“我知道他为啥要弄我,他拿了我一部手机,我妈把这事说出去了。但我不知道老海是为啥。”

一天前,仲丽君在街上偶遇小白,笑着拉他去喝酒,“介绍两个大哥给你”。小白没去。

“孬点”跟陈海涛“玩得好”,跟仲丽君也熟悉:“丽君人还可以,挺仗义的。”

“就是喝酒时候不知为啥闹起来了吧……”

老海的死在这个江湖里转瞬即逝,没有太多的议论,酒壶和平叉、孬点他们继续着以往的生活——穿粉色开衫,领口半敞着,从步行街、夜市,到网吧、游戏厅、酒吧——遇到了熟人,借钱去喝啤酒、唱《死了都要爱》什么的,度过三个小时,再打 台球,度过两个小时;或者因为什么打上一顿,转过头去一切照旧。

他们与实验中学的现任“大哥”王利明相熟。而刘风平知道王利明是本校的“大哥”,还是听赵帅说的。

刘风平曾经多次遇到拦路“借钱”的。要是在学校,他就说:“我从家带来的钱都交给老师了,你等等,我找老师拿了就给你。”

对方显得满意:“算了,有这个心就行。”

游戏厅里,小学生模样的“一个家伙”,朝刘风平的同伴张茂吐烟圈。

“你小子找茬儿?!”

“咋地?X你妈信不信我打你?”接着掏出手机就打电话。

马上就有人从里面走出来拦他们,多亏刘风平跑得快。

对于这些随时可能冒出来的陌生人,他不知道下一次能不能顺利脱身。而当同班同学开口说“我哥想‘借’18块钱”,他想了想,还是借了。

他怀念“以前的班长”,“只要有他在,俺班同学挨欺负的就少。”当然,要做到这一点,离不开“有时候跟高中部的在一起”。

不久后李龙来了,成了实验中学老大之上的“老大”。他从来不需要自己出面去“借钱”,下面有一群“高中部的”呢。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韩勇曾有这样的经历:去学校里了解情况,被了解的学生说:“俺老大瞪俺哩!咋敢说?”

“靠上一个好的老大,以后啥事都好办。要是你‘没人’,看你不顺眼就打你一顿,没啥特别的原因。”

“这刀咋恁粘?”

与赵帅和陈海涛不同,何海旺死于刀下。

副校长谭统一说:“那把刀连把总共有20厘米左右长,单刃,刀的背部带有锯齿,刀把用布包住。”

2006年9月14日白天,一场由自行车气门芯引起的过节,让两人相互瞪了几眼。

晚上,王闯闯说何海旺要打他,还带了人来,扑上来了,他就带刀防着。而所有当事人回忆出的唯一冲撞,只是何海旺的一个同学撞了王闯闯。后者喝道:“别以为老子是吃素的!”便一路追来。

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血迹斑点从水房一直延伸到宿舍。

此时,王闯闯入学刚刚两周,之前与何海旺并不认识。

一位审判旁听者回忆说:“王闯闯在法庭上笑嘻嘻的,还说是何海旺自己撞到他刀上了。”

笔录显示:“平时喜欢玩刀”的王闯闯,当晚回到自己宿舍后,突然有所发现地对室友说:“这刀咋恁粘呢?”

当时,那把刀上沾满了何海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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