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饮料 > 肉制品 > 重庆质监局的吕长富局长的讲课资料

重庆质监局的吕长富局长的讲课资料

luyued 发布于 2011-03-01 01:57   浏览 N 次  
重庆质监局的吕长富局长的讲课资料 发表:2004-6-30 14:57:09 一、打假是各级质监部门的第一要务
假冒伪劣与我们努力实践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格格不入,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道而驰。
当今中国,假冒伪劣所指的“假”已成为社会上不讲诚信、专施欺诈的各种丑恶现象的代名词。打假就是为了追求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它利国利民,利人利己。所以质监部门两大职能之一的行政执法,主要就是打假。
二、打假工作任重道远
1、打假是一道世界级难题。
假冒伪劣已成为全球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它是二十世纪工业经济的一大肿瘤,还将在今后的经济生活中产生恶劣的影响。
当今中国诸多问题中,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其数量之大,品种之多,范围之广,来势之猛,危害之烈,治理之难是人们始料不及的。
三、努力从源头上抓质量,是提高质监打 假工作有效性的明智之举
(一)从源头上抓质量,是***的要求,大势所趋;只有从源头上抓质量,断源截流,才能事半功倍地搞好打假工作;从源头上抓质量,就是要“正本清源”。
1、“本”:就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最基础的细胞,企业。
企业 应具备三个条件:其生产的产品是合法的、社会需要的、廉价物美的。
2、“源”,我认为包括从商品生产到零售前的五个环节:
一是生产场所;二是仓储;三是批发;四是直销部门;五是专卖店.
3、“正本清源”:就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搞活上述企业,激活市场经济最基础的细胞,让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质监部门自身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增强为经济服务的实力。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质监打假工作只要坚持社会经济效益这个目标,就必然伴随产生较好的自我发展的经济效益。我从来不认为只有社会效益而没有经济效益的质监工作。
“强力打假,促社会经济发展,
保人民群众安康,获质监自身发展 ” 。 是我们最完美的 追 求。
2、针对性
即打假要突出重点
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做到该作为的必须作为、积极作为。
入世后国家质监总局的六项工作:安全、卫生、环保、反欺诈、动植物保护、重大设备经济运行安全
质监打假工作的重点是四项: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
如果质监部门不在“保国安民”上下功夫,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即使作为,也是乱作为,丧失了自身存在的价值。
质监打假工作的重点是3句话,12个字:“量大面广、问题严重、能力达及”的产品。
“量大面广”的产品——即社会热点。
“问题严重”的产品——即社会难点。
(社会热点 + 社会难点 = 社会焦点)
“能力达及”的产品——即通过自身努力,蹦一蹦,跳一跳,能够解决的产品。
这里讲的是“能力达及”,而不是“能力所及”。
工作重点的突破口选择的具体方法 :在量大面广的产品中去找问题,尤其是找那些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产品的安全问题、健康问题以及严重的欺诈问题 。
在寻找问题时,从“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获取暴利”入手,是一个较好的寻找问题的捷径。
现场演示与讲解
1 人造板( 木工板 刨花板 中密度板 )
2 卫生纸巾
3 电线 电缆 铜排 ( 铜母线 )
4 电动机 电动工具
5 电力金具 通信金具
6 节能灯 日光灯镇流器
7 插头插座 灯具 电风扇 空气开关
8 地条钢 劣质钢材
9 水泥
现场演示与讲解
10 刹车油 刹车片 后视镜
11 铝塑复合板
12 PVC管
13 电能表
14 水表
15 卫生用设备软管 陶瓷水嘴
16 加油机
17 成品油计量
3、强制性
质监部门必须依法行政。
“法” :除国家的现行的质量法律法规以外,就是标准、技术规范,尤其是国家(包括行业和地方)的强制标准、企业产品的明示担保,是我们质监打假的法律武器。
强制性即法制性。
4、科学性
质监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法律依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把复杂的技术问题转变成简单的行政行为,又用简单的行政行为去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
研究现场查出假冒伪劣产品破绽的简捷手段,我们称之为“金点子”。
对假冒伪劣做到不但“人人喊打”,而且“人人会打”。
三个条件:法律保障、技术支撑、科学管理。
法律保障——即要找到量大面广、问题严重的产品存在偷工减料的主要问题在法律法规,尤其是国家的强制标准、产品的明示担保上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强制性)
技术支撑——要寻求解决量大面广、问题严重产品的现场定性的判定方法,使我们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建立在科学的物质基础上。(科学性)
科学管理——在“监督一类产品、治理一个行业”的过程中,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相互呼应的管理办法,要把质量监督和打假治劣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整体性)

最终作为行政执法判定的法律依据原则上还必须是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这就象假冒产品的认定应是被假冒的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出具的证明才有效一样。
5、整体性

没有质监系统的整体性,就不可能有质监打假工作的有效性,只有整合质监系统内有限的力量,才能较好地成就我们无限的质监事业。
(1)整体性能增强我们行政执法的职能,扩大行政执法的管辖范围,尤其是在我们与工商的职能发生交叉时显得更为必要。
(2)整体性使我们 “ 监督一类产品、治理一个行业 ” 的目标实现变成可能。
(3)整体性就是要调动质监系统内处、所(站)、队(分局)的积极性,让每一项质监打假活动做到相关方双赢或多赢 。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质监打假项目,做到各方都有事做,各方都有追求。
我们的感受是,凡是处、所(站)、队(分局)相互依赖、相互支持、广交朋友的地方,那个地方质监打假的效果就比较明显。
(4)一个案件要处理得好,让案件的相关方都满意,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外,还必须结合实际,“一致对外”,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做到“四个有利于”:
——有利于营造宽松的执法环境;
——有利于提高质监部门的公众形象;
——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有利于行政执法到位,做到各方满意。
(5)建立质量档案,尤其是建立质量违法企业的“黑名单”,做到质监打假信息资源共享,才能有效出击,制止假冒伪劣的泛滥。
质监打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质监打假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需要几代质监人不懈的努力;质监打假工作还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它造福子孙、功德无量。我深信,当假冒伪劣不但被 “人人喊打 ”,而且出现“ 人人会打 ”的时候,就是假冒伪劣基本绝迹之时。同志们,让我们共勉,为那一天的早日到来而努力!
谢谢大家……
图文资讯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