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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家维生素C制药企业遭遇美国反垄断起诉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3 16:35   浏览 N 次  
本报记者 沈玮

三年前,美国公司诉中国四家维C生产企业垄断案成为我国企业首遭反垄断诉讼的案例。4月3日,华北制药(600812)公告称,该公司被美国原告方追加为被告。

华北制药证券事务代表许建文表示,不了解公司为何会被追加为被告,目前,公司已聘请美国具有反垄断诉讼经验的贝克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力抗辩。

事实上,华北制药集团旗下只有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一家生产维C。

2005年1月起,两家美国公司向美国纽约东区法院起诉,称中国几家主要维C生产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指导下,形成“卡特尔”联盟,限产保价,操纵市场价格。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禁止被诉方正在实施的统一价格的行为,并判处被诉方三倍于损害数额的罚金等。

被告方中,江山制药、维尔康制药、维生药业和东北制药占据全球维C行业产能的60%左右,被称为维生素C的“四大家族”。对于美国公司的指控,四家公司均表示“毫无道理”,称企业间并未就价格达成任何联盟。

此后案件又进一步升温,有数家美国公司及个人也陆续向美国各州法院提起类似起诉。全美国至今仍有数宗针对中国维C生产厂商的反垄断官司在审理中。

关注此案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华北制药之所以被追加为被告,是因为其作为维尔康药业的母公司,参与了维生素C的出口和销售等事宜。“在对方看来,只要参与了销售,参与了定价,就是涉嫌操纵价格进行垄断。”

该人士还表示,这场官司目前还没有开庭,仍处于证据开示阶段。也就是原、被告双方要求对方全面出示证据。这是美国诉讼中最繁琐、耗时最长的环节。

反倾销案的调查期限最长为一年,而反垄断案则没有具体时限。漫长的抗辩过程,几家国内企业已经精疲力竭。1999年举世闻名的美国首例维生素市场反垄断诉讼,持续时间就长达5年。当年,被告瑞士罗氏公司被处以4.62亿欧元的罚款,元气大伤后于2002年退出了维生素业务。而当年的代理律师事务所正是本案中美方的代理律师。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官宁云告诉记者,这起反垄断官司,耗时比较久。结果出来之前,不方便发表评论。但她强调,各家企业是自己出面应诉,并无商会牵头。

中国是维生素C生产大国,产量占到了全球的70%。其中,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国,美国市场中90%的维生素C都是中国制造,因此,维生素C价格变化对美国相关产业有较大影响。

2004年,全球维生素C产能在12万吨上下,其中“四大家族”产能合计8.2万吨,约占全球产能的68%。当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维生素C占中国全部出口总量的31%,是美国维生素C进口总量的85%,平均离岸价格为每公斤4.57美元。

“原料药的价格本来周期性就很强,波动的情况很多。”业内人士表示,2001年国际市场上的维生素C竞争激烈,国内众多制药企业盲目投资维生素C生产,造成产能过剩。出口价格也由每公斤12美元一路狂跌到2.8美元以下,逼近甚至低于成本价。

经过多年的残酷价格竞争,大部分维生素原料药向中国的产业转移已经基本完成。2007年维生素产品的一波轮涨行情,出口量与价格齐增,标志着维生素行业进入全面景气阶段。2007年,维生素C的价格从每公斤3.4美元一路涨到11美元。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维生素C价格上涨,跟企业间限产保价不无关系。另一方面,国内加强治理环境污染的背景下,很多维生素C工厂因为不符合环保要求而纷纷停产,被迫进行关闭或整改,这也影响了市场上的供应量。

04月08日 09:42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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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佬很可耻,就想长期进口便宜货,鼓励中国自相残杀,一旦中国企业结盟,它反而受不了要起诉。

有本事就自己生产嘛,那么爱吃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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