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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避风塘加盟有点乱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8 20:42   浏览 N 次  
与“避风塘”美食相连的是一种风情,是一种时尚。在北京、上海等其他都市里,伴随着夜幕降临,在华灯绽放的波光浪影中,一家家“避风塘”餐馆、茶楼恰似海洋中休闲、小憩的港湾,总是能吸引人们驻足。可是在兰州的市场上,你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因为众多的“避风塘”店铺会让你眼花缭乱。

据兰州媒体报道,目前,兰州市场上的“避风塘”外卖店,已布满大街小巷。在一些繁华的地段,每隔几十米就会有一家“避风塘”的店铺。消费者如不是火眼金睛,已经难以区分。

为什么在兰州有如此众多的“避风塘”?哪家才是正宗的?名称的使用有什么问题呢?一时间,众多的疑问摆在了人们面前。

●“避风塘”美 但“不足”

关于“避风塘”的故事流传已久。“避风塘”最早是香港修建的船舶躲避台风的港湾,后来渔民在这里支起炉灶,用渔家特殊的烹调方式经营特色美食,再后来,“避风塘”的特色风味流传开来,在中国各地悄然兴起,一时间,“避风塘”茶楼,“避风塘”小吃,“避风塘”料理、“避风塘”大浴场等纷纷诞生。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名字,却不是注册商标。兰州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丰磊告诉记者,“避风塘”在第42类餐馆、旅馆类别里已经被注销了,它现在已不能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避风塘”被注销了呢?原来,早在1999年6月,拥有“避风塘”服务商标的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以侵犯企业名称权为由,要求上海市长宁区工商部门查处其他企业的侵权行为。然而其他正在经营“避风塘风味料理”的餐饮业主们坐不住了,纷纷予以反击。1999年8月,几家“避风塘风味料理”经营主联合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了要求撤销“避风塘”商标的申请书。2000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达了(2000)第11号撤销裁定书,将原“避风塘BFT”商标中的“避风塘”定性为一种风味料理的名称,认为该名称不应由某一家独占,不宜作为商标在餐馆等服务类别上注册。从此“避风塘”在服务类别便被作为通用名称广泛使用。

●外卖店扩张迅速

“既然‘避风塘’不得作为服务类别商标注册,那么就是谁都可以使用。”一时间,这成为了每家经营“避风塘”生意人的普遍想法。从2006年夏天开始,兰州“避风塘”外卖店似乎一夜之间,布满大街小巷

据了解,同样叫做“避风塘”外卖店,有的加盟费需要两万元,有的只要几千元。还有人不需要学习技术,一分钱的加盟费也不交,自己就打出“避风塘”的牌子开店,并以技术转让的方式吸引别的投资者与其再度合作。

投资小、见效快的经营模式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在这种情况下,各种身份的兰州“避风塘”总店也开始粉墨登场。由于“避风塘”得不到商标保护,很多人开始发展“避风塘”加盟店,收取各种数额的加盟费或者技术转让费。

丰磊告诉记者,一些繁华地段,一条街上能有4-5家店,大大小小的生意都不错,虽然都是“避风塘”三个字,但各家装潢的标志、风格各异。经营者多是一些个体工商户,店名装潢设计都不相同,企业行政区域登记的也不同。有的登记为城关区避风塘,有的登记七里河区避风塘,还有的登记星牌、火牌避风塘,所有这些都是合法的,我们也很难规范。

●混乱场面何时休?

3月21日,兰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律师、企业、消费者代表20多人开展了关于“避风塘”名称权的座谈会。

兰州市质监局法宣处处长张其利表示,“避风塘”可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然后到质监部门备案,再将这个标准在公众消费场合明示,对自己也是一个制约,消费者看了也放心,而且公示出来便于区别孰真孰假。

市卫生局法制与监督处处长杨继良说,像“避风塘”这样的企业没有注重长远利益,没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过度地去扩张不是一件好事,最终会使这一“阳光产业”瘫痪。他还说,从一个知名商标到一个谁都可以使用的名称,遍地开花的“避风塘”外卖店,让消费者难以分辨究竟谁是谁非。“避风塘”的经营者们在迅速发展加盟店的同时不注意自身企业名称的区分保护,已经开始产生不良后果。

兰州知识产权律师贺文龙认为,兰州“避风塘”应该尽早将自己的门店装潢、文字图案等到版权局进行登记,申请版权保护,如果受到版权保护的话,回过头来再维权就不是太难了。否则,你认为其他企业有侵权行为,举证则非常困难。

有专家提出,每一家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都会进行预先核准,防止在一定的区域内发生名称相同的情况。因此,在“避风塘”名称前冠以不同的字号或区别于其他的明显标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兰州避风塘饮品有限公司作为兰州最大的授权加盟公司也参加了座谈会。公司经理张恒文表示,“避风塘”在消费者心中是一个可以叫得响的品牌。应该共同行动起来,进行行业规范,不管是原料还是服务都要做到位,这样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今年5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开始实行,条例对商业特许经营有一个解释,其中提到授权加盟企业需拥有注册商标,也就是说没有注册商标则不能授权他人经营。这不知是否能成为解决市场上“避风塘”混乱场面的最后武器。

●消费者纷纷投诉

“‘避风塘’谁都可以用,但不等于乱用。酷似的装修风格、树叶标识都给消费者一种误导,认为兰州的‘避风塘’都是连锁经营。”贺文龙说,这种情况其实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丰磊告诉记者,有不少消费者向他们投诉说,“避风塘”的口味、服务每家店都有区别,他们很难辨认其中真伪。还有些“避风塘”的加盟者交加盟费开的店,可是周围有的店没有交加盟费,也叫“避风塘”,他们觉得很不公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北各大城市和郑州市场上也有同样的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不少“避风塘”外卖店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一些“避风塘”餐饮店甚至被有关部门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理。

专家表示,对于企业而言,名称、商标、品牌都是自己的无形资产,需要全力保护,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名称、商标、品牌又具备表示商品内在质量的作用,消费者长期消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其心目中会产生一种信任感。如果这个商标、名称被随意的、毫无限制地扩张、仿冒、滥用,消费者难免误认误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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