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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教授遭劫杀 凶手无一人判死刑(图)

luyued 发布于 2011-02-23 20:16   浏览 N 次  

http://news.QQ.com 2008年02月26日05: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林霞虹等

5名被告人听裁定时神态各异。

审判长、广东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罗桦

广东高院昨天对南方医科大学著名医学专家卿三华被劫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裁定书不仅更详细地还原了卿三华的遇害经过,主审法官还详细地分析了5名凶手的量刑依据。

庭审直击

5名被告人多服从判决

广东高院昨天对南方医科大学著名医学专家卿三华被抢劫致死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下午2时20分,距离开庭还有40分钟,位于广东高院主楼4楼的大法庭里,已经坐着近20名旁听人员。除了广州本地多家媒体外,多家中央媒体也派记者前来旁听。

下午3时,法警带着5名被告走进法庭。令人惊讶的是,这5名罪犯身材都偏矮小,与想象中的穷凶极恶之徒很难联系起来。审判长罗桦宣读了终审裁定书,裁定结果为维持原判——没有一个人被判死刑。当罗桦询问5名被告对判决有无异议时,他们都大声回答“没有”,只有第3名被告人小声嘀咕了几句。

记者还获悉,广东高院已经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大对未归案同案人尹剑龙、廖继友、阳锡庚、刘怡顺的追捕力度。广州市政法委已于2月21日发出督办函,要求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抓捕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追逃,采取得力措施,尽全力将未归案嫌疑人快速追捕归案。

详细案情

卿三华被殴三次终致死

在终审裁定书上,关于卿三华被害过程的认定比原判详细不少。在原判认定的事实中,刘谋钦等5名案犯与4名同案人对卿三华实施殴打的过程是两段,分别是逼问密码以及发现密码不符后继续殴打。终审裁定书则认定,卿三华是被三次殴打后致死的,几名案犯在发现卿三华提供了错误密码后,曾两次以暴力方法逼问。

广东高院审理后查明,早在实施抢劫之前,刘谋钦、周国华、阳秋勇、刘青峰、阳志刚便与廖继友、阳锡庚、刘怡顺、尹剑龙(均另案处理)等人商量好,要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抢劫车辆。

2006年8月9日下午,由刘青峰驾驶金杯面包车搭载其余8名同案人在路上物色抢劫对象。次日零时许,当面包车行驶至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碧海湾附近路段时,周国华、阳志刚、尹剑龙发现了卿三华驾驶的车牌号为粤A8V419本田小汽车,经商议后尹剑龙决定抢劫该车。刘青峰遂加速追赶并故意碰撞本田小汽车的右后侧,趁卿三华下车查看之机,由阳秋勇箍颈、刘谋钦等人抬腿共同将卿挟持至金杯面包车上。阳志刚当即驾驶卿三华的本田小汽车搭载阳锡庚前往销赃。其余几人则采用绳子、透明胶纸捆绑手脚等手段抢得卿三华的移动电话机一部、现金2200元、银行卡一张,并使用铁水管殴打、拳打脚踢等方法逼问卿三华银行卡密码。

当面包车行至广州新塘镇太阳城附近时,刘谋钦、周国华用逼问到的密码去附近的银行自动取款柜员机取款,其余人则到新塘镇尹剑龙姐姐的档口处等候。当刘谋钦、周国华告知尹剑龙等人密码不正确时,尹剑龙持铁水管及从姐姐档口处拿的羊角铁锤与阳秋勇、廖继友、刘怡顺继续殴打卿三华逼问密码。

凌晨4时许,阳志刚驾驶其双环小客车搭载阳锡庚去到新塘镇接载了刘谋钦、周国华,行至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与尹剑龙等人会合。尹剑龙叫上周国华回到面包车上,尹剑龙持铁水管和羊角铁锤击打卿三华,周国华对卿拳打脚踢,两人并用衣服对卿扼嘴,继续逼问密码,导致卿三华死亡。

10日上午9时许,阳志刚驾车搭载刘谋钦、尹剑龙、阳锡庚到清远市佛冈县县城一五金店购买锄头、铁铲、塑料绳等工具用于掩埋尸体,刘青峰驾驶面包车搭载其余同案人及卿三华的尸体往湖南省方向行进。当天中午,阳志刚回广州收取赃款,其余人乘坐刘青峰的面包车共同将卿三华的尸体运至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西田大队一山坡处掩埋。阳志刚将抢得的车辆销赃得赃款2.2万元,连同抢得的现金共计2.42万元,由9名案犯共同分得。

在逃4人一览

尹剑龙、廖继友、阳锡庚、刘怡顺

法官释疑

尹剑龙罪责或最重

在宣判现场,本报记者采访了本案审判长、广东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罗桦。

罗桦表示,之所以维持原判,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本案尚有4名同案人未归案,罪责的划分没有完全的排他性。二是根据一审、二审庭审审查认定的证据和事实,未归案的尹剑龙在9个人中罪责可能最重。现有证据显示:他是抢劫作案的纠集人之一;是选定抢劫作案对象的拍板人;先后3次动手殴打被害人,且用羊角铁锤、铁水管殴打被害人脸部、胸部等部位,在同案人中殴打次数最多,出手最重;在确认被害人死亡后,决定掩埋尸体并购买掩埋尸体的工具。

对于“为何本案主犯没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提问,她回应说:“从现有证据看,未归案的同案人里可能有罪责比已归案的5名被告人更重的情况。一审、二审之所以没有判处刘、周死刑(立即执行)是考虑到上述罪责的划分是在9个人作案还有4名同案人未归案、根据已归案的5名被告人的口供来推断认定的,罪责的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或然性,所以我们在量刑上留有余地,以保证把死刑案件办成‘铁证铁案’。”

高院法官细述量刑依据

周国华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周国华是在尹剑龙、刘谋钦的授意下具体实施犯罪的被告人,参与了目标的选定和取款;先后3次殴打死者,他有两次在场,其中一次用脚踢、踩被害人,另一次除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外,还用被害人的衣服拧成绳子勒在被害人嘴部向后拉扯。在致被害人死亡的整个过程中,罪责可能次于尹剑龙,可能不是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为严重者。

刘谋钦 无期徒刑

刘谋钦是纠合人之一;是作案工具面包车的出资者之一;在3次殴打死者中参与了第一次;与周国华一同去柜员机取款,发现被害人所讲密码不正确后要求同案人继续逼问密码;在确认被害人死亡后,决定掩埋尸体并购买掩埋尸体的工具。但在同案人致被害人死亡时,刘谋钦不在现场,刘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有两名同案人证实刘谋钦确认被害人死亡后,责备尹剑龙下手太重。

阳秋勇 无期徒刑

阳秋勇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鉴于其在案中积极参与捆绑及殴打被害人,且系累犯,原审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并无不当。

刘青峰 有期徒刑十五年

刘青峰提供作案用的车辆,在抢劫全过程中负责驾驶车辆并负责碰撞卿三华驾驶的小汽车,在抢劫犯罪中起积极的作用。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刘青峰殴打过卿三华,且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阳志刚 有期徒刑十四年

阳志刚在抢劫过程中为物色作案目标提供参考意见,负责销赃及收取赃款,在抢劫犯罪中起积极作用。但其没有殴打被害人,且只参与一次抢劫。

家属反应

保留向最高院上诉的权利

对于卿三华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的结果,卿三华的妻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连声说“不可理解”。她一字一句地质问道:“这么大的案子,又是抢劫,又是杀人,作案手法如此残忍,如果这样还不足以判死刑,那要什么才够判死刑?”

卿三华的妻子说:”“现在,我们只希望尽快将逃犯捉拿归案,这种人在社会上多待一天,群众的安全就多受一天威胁。我们保留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的权利。”

案情一览

2006年8月10日零时许,卿三华在送朋友的归途中,被9人劫持,最终被害。案发三天后,案件告破,5名涉案人员被抓获。

2007年10月26日,广州市中院对卿三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无一判处死刑。

认为卿三华教授被劫杀案一审判决量刑不当或过轻,检察机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2008年2月5日,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08年2月18日,在广州两会上,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称,法官的判决遵循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008年2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编辑手记

同案犯落网 案件或改判

卿三华被劫杀案终审仍是维持原判,对此,有人不解:“如此凶徒,为何不杀?”

高院法官对维持原判的理由已予说明,不再赘述。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此案虽有终审裁定,却不是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尹剑龙等4人均被另案处理,随着他们的陆续落网,相应的司法程序也会启动。若在处理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或新的事实,证明已获刑的5人在卿三华被劫杀案中有更重的罪行,则可依据相关法规,再对他们启动司法程序。

文/本报记者林霞虹、刘晓星、刘旦 通讯员林晔晗 图/通讯员刘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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