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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广天谈到小资这个概念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9 23:12   浏览 N 次  
整个圣诞前后期间我都在哥本哈根的女友处。她那里的无线网络出了问题无法修复,我就只好焦急地等了一个星期,直到今天回到家里,终于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上网了。但是在丹麦进入中国的网络又是那样地慢,老是等啊等,等得沮丧。于是和广天通了一下电话,谈到小资问题。我一直认为小资是一个外来概念。资产阶级或者市民概念是西方社会概念,bourgeois。小资,petit bourgeois,就是说,小市民或者是小资产阶级。在《在人海中》我专门谈及了“尖矛”这个概念。但是广天在电话里说,你在国外呆久了,整个九十年代都不在中国,所以你不知道小资在中国是怎么一回事。所谓的中产阶级,其实就是进城后的小农阶级,他们主要就是小资的组成部分,或者说,这一类在小农基础上的中式小资就是中国的中产阶级的主要成分。他对我说在他的玻壳里有一篇这方面的文章。我们聊了一会儿。电话结束后我就去广天的玻壳里看了他的文章,觉得很有意思。所谓it gives great fun,then it is no longer just funny,很好玩,那就不再是闹着玩的了,我就把这两种东西方的小资形象都在这里列一下吧。东方的小资形象,见广天的《农业小资》。西方的小资形象,我从《在人海中》摘一段文字列在下面,可作为形象化描述:

反过来,文化规范的偏执狂其实就是文化所控制的精神奴隶,对于他们文化是天理,不符合文化规范的人就是野蛮人、邪门歪道或者妖魔鬼怪。在精神奴隶自己受到了文化规范灌输的麻痹之后,接下来又往新的一代人那里进行同样的灌输,这样,千年的毒药就成了国宝。许多超脱了自己所在文化的反思者们都曾对这一类现象进行了恶狠狠的针砭。在西方专门有一个用来形容文化奴隶的用词——“尖矛公民”;尖矛公民(德文Spiessbuerger)是这样一种人,他的生活就是他所在社会所钦定的所谓“真与善”的规范准则的表达,而且他相信,怀着这种“真和善”,他通过政治选举能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手持尖矛保卫城邦利益是他们的天赋义务”。而在中国五四时期,鲁迅也对中国文化中的精神奴隶生产流水线进行了批判和抗议。

文化和人的关系错了位,文化成了人的统治者,于是文化从“为人服务”的东西变成了“吃人”的东西。在“孔融让梨”这事件发生的时候,我们难以确定这孩子让梨的行为是出于亲情还是出于礼教,是出于爱心还是处于敬畏,——孔融是礼教家族的传人,也许在他那里情感和教条成份都有,混搅在了一起;而到了后来,三字经里“融四岁能让梨”就是纯粹的礼教精神奴隶生产线的程序了,还有二十四孝图之类,都是这样的东西。文化吃人从人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开始,所以鲁迅在《狂人日记》里呼喊“救救孩子”;而丹麦哲学家基尔克郭尔笔下的反讽者则作出这样的叹息:

“我更宁可和孩子们交谈;因为在他们身上我们还敢希望,希望他们成为理性的生物;但是,那些已经成为了理性生物的人们,――啊,我的天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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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话】关于“尖矛公民”这个概念

在今天的德语中尖矛公民(Spiessbuerger),往往是被用在对随大流的庸众的批判上,意义有点等同于“小市民(petit bourggeois)”。其实过去“小市民”或者“小资产阶级”这个词在欧洲用来形容已经或者尚未成为暴发户而一心想进入上层阶级的城市小贩阶级。在德语里用到“尖矛”,则更多地具有“好公民”的意义,他们是社会道德准则和民族良心的代表,手持着尖矛坚定不移地捍卫者城邦的利益和规范。无疑,他们也理所当然是爱国主义者。

尖矛公民们有着他们“自己的现实”,这就是社会里已有的规范,已有的普遍伦理观。然而,他们并不会去考虑他们自己为什么会去接受下这种伦理观,而只是以为这种社会普遍性也自然是他们的内在品格。按照犬儒主义者或者反讽者的观点看,尖矛公民们这样将这外在客体性当成是“真实的”,这实际上是在进行自我欺骗,尖矛公民们的所谓选择其实是一种毫无意义的仪式。

一个尖矛公民和一个作了本真选择的个体伦理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接受社会已有的文化、传统、习俗中的规范而将之认同为自己的道德规范,后者则是在带着批判地进行了判断之后,为自己决定出自己的伦理规范。一个尖矛公民丧失自我但并不自觉这丧失,伦理道德的怀疑者则领悟到这种自我之丧失而感到绝望,个体伦理者则在领悟了之后进一步去选择了自我。尖矛公民的善恶观是文化或者社会规范为他定下的,而在个体伦理者看来,一个人只有在选择了自己、选择了心灵中的绝对有效性之后,善与恶之间的差别才可能被设定出来,因此文化的规范在个人只能是过眼烟云,因为事情的本原就是:人创造着文化,而社会系统中的文化在人的族类中传承下去。

“尖矛公民”这个概念在丹麦哲学家索伦·奥比·基尔克郭尔的著作里出现得较多。我自己对这个词的使用也是从他那里的“借取”。然而,尽管基尔克郭尔通常把各种人生阶段的人物作为一种为自己作辩护的角色安排在自己的著作里,但他却没有把“尖矛公民”作为一种特定人物或者人生阶段来作直接描述,只是间接地作为一种批判对象,因为一种对自己的“自我之丧失”毫无知觉的人生状态是不可能为自己辩护的。

尖矛公民虽然有可能在道德说教上振振有词,但这种教化在根本上是毫无精神内容的,这好比一只鹦鹉说人话时的状态,一种机械。尖矛公民无法本真地表达自身。一种本真的表达要求自我反思,而一旦人进行这样的自我反思,这个人就要用到自己的思想自由,这样,这人就无法继续是一个尖矛公民。那些文化的、传统的东西对于尖矛公民来说,因为是事先给定的、所以是理所当然的。

人是文化的创造和传承者。这样,我们就不能简单地将人归纳为人的文化,我们不能说人是文化的一部分。固然,我们说一个单个的人是出自某个种族而这种族具备某种文化传统,但是作为个体,人有着完全独立的意义,人有着自身的有效性,不是他作为族类或者族类的组成部分,而是作为个体。一个在文化集体中的人想要找出这一有效性,他就必须反溯到他作为“单个的人”的自身,并且将自己作为认识构成世界关联的重心点。而尖矛公民则将自己认同为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并且同时他们也完全地将自身与自己认识的重心隔绝开。

那些尖矛市民们之所以是其所是,恰恰因为他们总是置身于他们的外在客体性中,而主体性却一直是空空如也。他们处在直接性中,没有能力在“那普遍的事物”和那些差异之间作出区分。他们只是机械地生活在“那普遍的事物”之中,却根本无法说“去实现那种普遍的”。在尖矛市民那里不存在什么“用以自身决定的主体”。对于那些尖矛市民,“那普遍的事物”不是他们自己的内容,而是一种由社会体系所给定的内容。

尖矛公民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直接的、没有反思过的生活方式,因为他们直接地使自己去等同于社会的规范,并且顺从地追随社会所给定的习俗。虽然一个尖矛公民看起来可以是像一个“选择”了自己在社会中的公民义务的人,但是他与那些单纯追求享乐的浅薄者相比,也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一样都是处在“直接性”的状态之中。有时候,一个尖矛市民看起来也许是在极高的程度上投身于世界,然而在他为那外在事物而忙碌的时候,他忘记了他自己的自我。无意识地,他就根本没有脊梁去认可和去作为他自己,相反他只是追随着人众的潮流。虽然这样一个人可以是好公民并且有益于社会,严格地说,他在自身之中并没有他的自我。在这样一种形式的存在中,主体浪荡于社会的客体生活;看上去是自得其乐,其实却是没有精神的。

一切规范模式对于尖矛公民来说都是“向来就在那里”的东西,他们有的是那外在的“现实”,但是他们不使用自己的意志去建立新的东西,所以他们就从不曾有什么可能性;他们的生活是在一种必然性之中给定出来的。

这样,所谓的激情在那尖矛市民的生活中也就只能是一种伪激情:人之成为人是依据于“我存在”的激情,但这一激情不是什么外来的,而是在自我之中的。但在我们谈论尖矛市民的时候,也有着一种(伪)激情,它来自社会并且使得个体人进入庸众歇斯底里。激情是一种真挚的东西。基尔克郭尔所谈的真挚性是:人使得自己去和“我存在”发生涉入性关系。人是存在的,并且不仅仅存在,而且也使得自己去和“人存在”这一事实发生关系。关于尖矛市民性,在《致死的病症》中也有论述(见上海三联《概念恐惧"致死的病症》第297-298页)。作为尖矛公民,一个人恰恰就是无法回到他自身,因此就无法谈得上“成为人”。


[1]基尔克郭尔《非此即彼·间奏曲(ΔΙΑΨΑΛΜΑΤ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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