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饮料 > 休闲食品 > 关于恳请解决原太平镇民间搬运站老职工的退.

关于恳请解决原太平镇民间搬运站老职工的退.

luyued 发布于 2011-07-21 18:11   浏览 N 次  

   我们反映父母辈的退休养老问题。

  我们父母原是太平镇民间搬运站(以下简称搬运站)职工,该单位原在解放路(现又名南门路),搬运站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上级主管部门为太平镇政府,原为镇属集体企业,搬运站每月向镇政府缴一定管理费。搬运站大约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旬倒闭,原搬运站地址改为他用,职工没有任何补偿而解散自谋生路至今。

  搬运站原职工现全超六十岁,职工工龄都超三十年,且全为城镇居民;有的职工上世纪初询问办理退休手续,当时县劳动社保部门认为:一、搬运站为原镇属集体企业,非原国有企业或县属大型集体企业,二、我们无法提供工资单、档案等证据,以上述为由,没给这些老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当时,因历史原因,单位倒闭时单位地皮因改为他用,很多资料都已散失,且原镇政府主管搬运站管理工作的镇政府领导很多都已逝世,当时这些老职工很多人都没有文化,维权能力有限,我们这些人尚小无能力帮助父母辈维权,加上当时政策所限,因此无法办理退休手续,造成我们父母辈老而无养。

  由于这些老职工以前长期进行室内外繁重搬运工作,现在有的因贫病交加死亡,有的老职工在上世纪时已超六十岁了,还拖着老迈的身体踩三轮车为生(后来政府取缔),父母辈们坚持自食其力,使我们在上世纪时完成学业进入社会。

  如今,通过艰难的工作,找到了一位原太平镇政府主管搬运站管理工作已离休的老领导,他清楚我们父母辈当时的情况,同时根据粤府[2006]96号《关于贯

  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我们的父母辈为上世纪98年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我们的父母辈应该可以补缴基本养老金个人部分的形式进行参保,以使我们的父母辈老而有养。

   希望县劳动社保局能从实际与大局出发,尊重客观历史事实,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解决原太平镇民间搬运站老职工的退休问题。

  

  

图文资讯
广告赞助商